大讚「百萬創客擂台競賽」評審!


非常感謝「百萬創客擂台競賽」評審,
既誠懇直言,又客觀親切,大讚!

「你簡報內容真的非常好,
就內容而言,實在挑不出什麼問題,
就是…不太符合我們這競賽的性質…」

真的非常感謝你們,小馬我就想聽這樣的真話。

在過往許多競賽中,曾遇過高高在上的評審,以一種唯我獨尊的姿態,睥睨參賽者。
彷彿他熟悉所有領域,理解所有新創內容,「你這個沒有人會找你服務吧?」「你這個有商業價值嗎?」「看不出可行性。」「找你們處理資料,那公司機密不就都外洩了?」
這些回應都再再顯示:評審您並不熟悉資料處理這個產業領域。

而今天百萬創客的評審,是多年參賽以來,小馬我遇過最能客觀交流的評審團。
有今天這樣十分鐘對話,我根本不在意後續決選與否,因為內容已經受到評審肯定,足矣!
對小馬我而言,這比任何實質的得獎,都來得更有意義與價值。

「不太適合這競賽的性質。」
算是參賽前本就大概知道,
新創若單純二分法,大致分為:
有形商品、無形勞務。

有形商品,泛指實質摸得到碰得著的產品,或是開發完善的軟體、前端(web/app)等,商業模式是提供給消費者購買產品,或使用這些軟體及前端服務。

無形勞務,指的類似我們這種,提供勞務服務,資料處理、數據分析等等,它並非制式已開發完、無法調整更改的內容,反而,這類型服務,依據使用者需求,去產製最終結果。
商業模式即是提供勞務技術,或依據最終產製成果,收取費用。

在絕大多數的新創比賽裡,評審預期看到的都是前者,甚至有的評審根本沒思考過會有後者這種商業模式出現。原因當然是,「有形商品」比較「具體」,畢竟「無形勞務」能產出的內容非常彈性,並不絕對,會使人覺得捉摸不著,難以評比衡量。因此,無形勞務難以跨過層層入圍門檻得獎,實屬合理,亦無可厚非。

但是,如我們提供「無形勞務」的廠商,就不能是個新創嗎?就不能參加新創比賽嗎?在以往,相信大家並沒有太多機會,去思考這個議題。
而今天的交流,我相信已經把這樣的議題,帶給了現場在座的各位評審。

於是珵式馬也可以回歸到參賽初衷:比賽歸比賽、廣告歸廣告☺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