珵式馬營運主軸

2015年,小馬我入職場第3年,月薪42k~45k吧有點忘了。
覺得自己職場上走得還算順,想出去測測自己身價行情,於是到了O廠面試,二三十人公司,面試官是公司副總,相當年輕,目測大約35歲左右(大約我現在年紀)。

我沒有要離職,單純保持對業界面試的敏感度,及看自己能談薪資到什麼地步。當然,對於消耗時間在我身上的面試官或HR,在此先說聲抱歉,容我故事繼續。

O廠幾乎是談成,談的過程心裡有底,因為不管副總問什麼我全部都回答得出來,遇到各種問題我也都有解法,這職位幾乎為我而開似的。
但因為我實在沒有要離職,我當下開了一個比較誇張的薪資,月薪62k,副總或許有愣了一下,覺得這初出茅廬的小傢伙也太獅子開口。

但沒幾秒後他就答應了,我也萬萬沒想到是當下答應,我以為會說請人資再連絡我之類的,因此換我愣住想說該怎辦……。
就在我一陣假裝思考其實是不知道該怎處理的狀況下,我默默地說:「謝謝副總,請給我一點時間思考。」副總又是一愣,可能覺得這薪資我開的他也答應了這傢伙是還想怎樣,困惑地直接問我說:「你想再多思考什麼?」

接著他說出了,
小馬我在當下完全無法體會,
但現今「終於懂了」的話。

副總說:「我們公司是有賺錢的。」

我當下完全無法理解這句話的用意,不斷揣摩…是指會有年終或特別獎金嗎?那不就直說就好了?…
我又不是財務會計相關,我不管錢的啊…難道我應徵的這個職位不單是資料處理數據分析報表製作相關,還包辦了營運規劃嗎?…副總是擔心我會擔心這間公司會倒嗎?…
這句話到底什麼意思啊?

簡單來說,「公司有賺錢」這件事,對當時實在有夠稚嫩的我而言,是一句「干我屁事」的話。
覺得自己薪資已經談這樣,總不會說公司沒賺錢,要被扣薪水吧?
(O廠算是某大集團下的子公司,不是隨便那種要倒要倒的獨立公司,也不至於跟拖欠薪資這種事扯得上關係。)

創業一年後的我回憶起這件事,總算懂了。這已經像是一種揮之不去的職業病,例如我看到圓餅圖的第一件事,一定是先把各塊比例加總看是不是100%。

那是一種【隨時思考營運模式】的…怎麼說呢…附身狀態?

這種附身狀態是怎樣?就是會習慣性去思考,每個對我有質疑或對我問問題的人,都是在質疑我的營運模式可不可行?
白話叫做我公司有沒有辦法穩定賺錢?縱使可能人家根本不是在問這個。
我現在也有點這毛病。

換言之,當年O廠副總,以為我在擔心O廠的營運模式、擔心這公司能不能賺錢,可能覺得以我面試的內容,我應該是會思考這件事的人設,殊不知當年我根本還沒這麼老油條,還沒能想到這麼深的事情。
我跟一般年輕人沒兩樣,我只在乎薪資,不在乎公司營運,公司營運是否虧損我不在意,我只在意拿得到談好的薪資而已。

鋪陳了一千字,主要想談這個。

珵式馬公司的營運內容,似乎真的走在一個很創新的道路上,創新到…不少人不懂這裡面到底在幹嘛到底怎麼運作…不少看過各種新創的老師們評審們也無法想像這種營運要怎麼獲利…要怎麼保持市場優勢。
但可能真的不能怪他們,畢竟連我的會計一開始都不敢置信2020年能獲利,而且還是在有提供正職薪資與辦公室租金的背景下。

珵式馬公司提供的主要是【勞務服務】,而不是販售一個網頁(賣會員),或販售一個實體產品。
我們是勞務服務,搭配相因應的軟硬體,客戶缺地端資料庫,我們可以順便幫忙買主機;缺雲端資料庫,我們可以順便幫忙接洽AWS;缺視覺化軟體、資料庫管理工具,我們可以代理銷售Tableau、Navicat。
但我們並不是在賣主機、賣AWS、賣Tableau、賣Navicat,這只是我們勞務範圍,若有需求,一起搭配來販售罷了。

我們實際進行的營運主軸是:【資料處理、數據分析、報表製作】,以及由此衍生的【顧問諮詢、講座課程】。

我連現在在寫這篇文章,都困惑地想:上面這樣的營運項目,到底有什麼好不能理解的?這也算某種當局者迷吧。但當我們提到「我們並不是在賣主機、賣AWS、賣Tableau……」時,不少人會用一種聽不懂你在公沙小的困惑神情反問:「那你們在賣什麼?」

「我們賣的是服務,勞務服務,例如資料清洗、資料採礦。」
「所以你們會架一個網站,讓使用者付錢,來使用你們的資料?」
「不是…是當客戶對於資料處理有需求時,我們可以進行處理。」
「所以你會賣給客戶,前面你提到的Tableau給他,這是你們的營收來源?」
「不是…Tableau是搭配販售,主要營收來源是資料處理的服務費。」
「會有人付錢找你去處理他的資料?」
「會有啊……」
「我認為你這商業模式不太可行,這沒有市場。」
「!?」

於是我突然不知怎繼續聊下去,就是這一瞬間,
如同柯南腦後的那一道頓悟閃電,
我突然懂了當年O廠副總為什麼會說出那句話:
「我們公司是有賺錢的。」

90%新創會在一年內倒掉,
99%新創會在五年內倒掉,
珵式馬公司別說要倒掉,第一年還是賺錢的,
以整體新創環境而言,這應該不太容易,
拜託能不能先想想這件事。

經濟部金獎、內政部特別獎,的作品內容,
都不是我們要拿來「販售」的「商品」,
這些只是我們「勞務服務」的「範例」,
一直要我們把這些「範例」拿來當「商品」,
才是徹徹底底的【搞錯方向】……